| 关于十团开展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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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8-12-12 12:06 文章来源:新疆兵团农一师十团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新闻 |
各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》要求,结合我团实际,团党委决定自2008年11月27日起,在十团开展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外业调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调查的目的和意义
十团开展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的目的,是全面查清全团土地利用状况,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,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、统计和登记制度,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,满足十团和谐发展及土地管理的需要。
搞好第二次土地调查,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数据,是我团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建设资源节约型、环境友好型团场,促进十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;是保护职工利益等工怍的重要内容;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,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土地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;是科学规划、合理利用、有效保护国土资源和实施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根本手段。
二、调查内容
调查内容。十团开展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:在全团范围内利用遥感等先进技术,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,逐地块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和面积,掌握全团耕地、园地、林地、工业用地、基础设施用地、住宅用地以及未利用土地等各类用地的分布和利用状况;逐地块调查全团各类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,掌握国有土地使用权状况;调查全团基本农田的数量、分布和保护状况,对每一块基本农田上图、登记、造册;调查全团耕地后备资源的面积、分布和利用现状;建立互联共享覆盖全团集影像、图形、地类、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,并与国家土地调查数据库连接;建立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、及时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。
三、调查的组织实施
(一)加强领导。十团成立十团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,负责组织实施调查工作。
组 长:朱 维
副组长:李新元 李继勇
成 员:居 萍 任凤芝 方 明 聂 勇 罗玻军 彭铁兵 王新超 龚新富 张新龙 夏洪全 叶建伟 杨建群 周 毅 余 杰
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十团土地分局,居萍同志兼任办公 室主任,负责调查工作的日常事项,对调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,及时采取措施,切实子以解决。其中调查业务指导和检查方面的工作,由十团土地分局牵头负责。
(二)明确分工。本次调查工作按照“国家整体托制、地方细化调查、备级优势互补、分级负责实施”的形式组织实施。在统一制作调查基础图件的基础上,师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专业队伍深入实地,细化调查,并建立数据库。在十团开展逐地块全面的内业检查和重点地区、重点地类的外业核查。其他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、各负其责、通力协作、密切配合,共同做好土地调查工作。基建科会同十团土地分局做好规划、开发工作,林牧科、灌溉科会同十团土地分局做好林地、牧点、水域方面的调查工作,生产科会同土地分局做好耕地保护及基本农田的划定工作,统计科会同十团土地分局负责处理数据统计和分析方面的工作。
(三)制定方案。十团土地分局会同有关部门,根据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,制定全团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及土地调查实施细则。按照师市和团党委的统一要求,结合实际土地利用特点,编制土地调查具体实施方案和补充规定。
(四)确保质量。十团土地分局要切实加强对调查队伍和人员的管理,土地分局对调查成果质量负责,切实保证调查成果真实、准确,严禁弄虚作假和篡改调查成果。对虚报、瞒报土地调查数据的,一经发现,将按照“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。
二○○八年十二月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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